德宏:扛牢抓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2-20 07:44:44   来源:德宏州纪委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字背书,严明换届纪律选好用好干部,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准则》《条例》入脑入心、落地生根,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2016年,德宏州委扛牢抓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落实责任“签字背书”。德宏州委强化责任担当,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州委书记、州长与111个责任主体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州委书记、州长分别约谈了县市及州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州委书记、州长、州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州委常委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切实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扛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2016年,德宏州委州政府、5县市党委政府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0次,州委书记带头以视频会议方式为全州党员上党课4次,常委班子成员到分管联系部门讲党课26次,全州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6516次。

严明纪律“选好干部”。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选好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派出5个巡回督导组进驻县市开展州县乡党委、村(社区)“两委”和县乡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基层党组织换届督导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能上能下若干规定、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规定等制度,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6年,对2624人次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洁自律情况审核,调整选拔任用处级干部499人次。

严查蝇贪“维护民利”。严肃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处理,召回72名,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和追责125名;健全完善信件、来访、网络、电话、视频“五位一体”接访体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2016年共办结群众诉求13311件,满意率达99.9%;领导包案督办信访件54件,通过“德宏热线”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08个,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处理超时预警问题786个,严肃查处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72件80人。

落实制度“源头预防”。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制定出台了《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办法(试行)》《德宏州巡察工作办法》等,严格述责述廉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宣讲,竖起高线,划出底线。2016年,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开展谈话8752件次,宣讲解读《准则》《条例》700余场次,11万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637名处级、2434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会上述责述廉,对276州管领导干部、1067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支持执纪“建强铁军”。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指导重大案件查办,及时对纪检监察重要工作作出指示、批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注重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败协调和巡视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使用力度,全州纪检监察系统提拔任用、交流使用干部226人次,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2016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5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41件,立案212件229人,结案20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3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