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坚持职责定位 开展监督检查238项

发布时间:2017-02-20 07:53:39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6年,昌宁县纪委监察局坚持职责定位,创新监督方式。一年来,监督检查成效明显,为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围绕“四风”监督。抓住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集中开展私设“小金库”、清退“会员卡”、赌酒赌博、违规使用公车、办公用房清理、下乡缴纳伙食费等专项整治工作。对18个单位37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问责干部62人。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和“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及企业兼职问题,开展以单位名义团购商品房专项清理整治。

创新方式监督。针对“三转”后履行监督职能难的问题,组建“五个清单”管理中心,开展监督检查238项,使监督工作制度化、流程化、具体化,有效破解了“没有抓手”和“抓手不抓”的问题。围绕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对脱贫攻坚、“五网”建设、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开展专项纪律检查18次、专项督查10次,及时将政府采购、教育资金管理、林业项目监管、村(组)财乡(镇)管等6个问题,交由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整改。

突出重点监督。围绕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组织17名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修订完善廉政审查办法,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换届人选廉洁关,实施廉政审查3221人次。科级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17人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698人次。充分利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发出交办通知39份,纠正预警155项。

盯住问题监督。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组建巡察机构,发挥利剑作用,对2个乡镇和1个县直部门开展政治巡察。针对村级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一手抓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整改问题11类,整改问题资金7341万元,给予问责6人,批评教育处理71人,党政纪处分12人;一手抓建章立制和源头防范,成功探索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模式。针对大操大办问题,持续规范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行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俭约办客,达到了以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的良好效果。(杨雪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