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对履职不力、滥用职权、监管缺位、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持续用力抓好作风建设。
以上率下带好头。市委常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直通人民群众,深入基层一线听真话、察实情,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市级领导班子成员累计蹲点调研1566天、随机调研1950天。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累计接待群众来访8万多人次,督办来访、信访件4365件。
专项整治劲不松。抓会风文风。带头改进文风会风,从严控制会议文件数量,在工作任务增加的情况下,会议和文件比上年略有减少。抓“三公”经费控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公务接待,办好“廉政食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决遏制公款吃喝和铺张浪费,全市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用分别下降7.21%、15.88%、1.59%。抓公车改革。搭建公车保障平台,规范留用车辆管理,严格按照省级批准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档次发放交通补贴,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完成市级取消车辆第一轮公开拍卖工作。抓办公用房清理。采取腾退、合并办公等方式,进一步清理整改基本办公用房2.2万多㎡,已全部整改达标。
严查违纪手不软。开展“回头看”“六个严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工作,纠正2013年以来扶贫违规问题13项,督促整改救灾救济专项资金问题34个,全市廉政账户共收到人民币101.59万元。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164人。通过日常监督、跟踪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狠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敛财等歪风。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处理1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对5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
群众利益放首位。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投诉举报最密集的问题入手,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通过“五级联动”工作机制解决群众诉求3983件。“普洱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受理群众热线450件。加大扶贫、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查处涉及扶贫开发领域案件24件25人,问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干部15人。 (普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