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发布时间:2017-02-18 07:31:22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6年,保山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认真落实省纪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来谋划、实施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全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扎实稳妥推进。

抓牢扛实“两个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各尽其责,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层层签订2016年责任书“拴牢”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及约谈制度,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05名,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32名。

严格执行“三个提名考察办法”。2016年3月,市委印发了“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在2016年的市县乡纪委班子换届工作中,“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2016年11月,市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织人员还对五县(市、区)贯彻落实《办法》的情况进行了督察,形成了专题督察报告上报市委改革办。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出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不断将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

圆满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保山市纪委监察局按照省纪委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有关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此次内设机构调整,平均每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有8个内设机构从事监督执纪主业,占内设机构平均数10个的80%。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及其职责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基本保持了一致。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的657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调整、退出585个,保留72个。

正式启动了四届市委首轮巡察。市委印发了《保山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11月28日至30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首轮巡察工作业务培训,市级组织了5个巡察组,对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个单位开展了首轮巡察。加强对县(市、区)落实巡察制度的统筹,积极与组织、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为各县(市、区)营造了良好环境,各县(市、区)也参照市级做法,分别组建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赵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