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坚持“四个突出”,从严执行制度,积极营造想干事、干实事、严规矩、求实效的浓厚氛围。
突出以“学”为基础,健全完善学习研讨机制,打牢干跨越发展实事的思想基础。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领导带头,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正把学习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按照“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解决问题干”的要求,创新理论中心组学习,通过专题调研、深入研讨,扎扎实实推动问题解决和工作落实。结合学习《准则》《条例》,举办了大理州县处级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培训班、大理深化农村改革和推进农业现代化专题研讨班、大理州青年马克思主义培训班等4个主体班次,共轮训全州县乡村党员干部13750人。
突出以“做”为关键,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全力以赴干跨越发展实事。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坚持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重点对县市党政班子及成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完成年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改进作风的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开展基层“四风”整治的情况等进行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突出以“实”为根本,健全完善调研督查机制,提升干跨越发展实事的能力水平。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洱海保护治理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领导干部挂钩县市和联系重大项目等制度,抓住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督查,深入开展稳增长、“五网”建设,特别是洱海保护治理和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落实。2016年开展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检查897次,处理失职失责党组织15个、干部73名,通报4起典型案例。加大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问题24个,党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追回资金37.3万元,通报曝光4起典型问题。
突出以“严”为标尺,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干跨越发展实事精准到位。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考核检查并公开通报,用好考核奖惩“指挥棒”,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抓考核奖惩,切实保障工作落实、目标实现。(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