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以“五个突出”为重点,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突出主业主责。全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到敢于管党、善于管党、勤于管党、严于管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突出从严从实。州委、州政府做好表率,2016年,州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9次,州政府党组会议研究政府廉政方面工作7次。全州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理直气壮抓好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组织生活的方式、内容和途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突出政治功能发挥,进一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着力培育明白人、带头人,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突出关键少数。从严从实开展述责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责任约谈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深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制定下发《红河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解》,将任务分解量化为4个大项22个小项,明确了各县市、各牵头和协办单位的工作责任。倒逼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对主体责任签字背书,亲自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突出抓早抓小。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2016年,全州共运用谈话提醒开展“红脸出汗”1118人(次),占线索处置总数的59.7%。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了常态。2016年对75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7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突出作风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要求。同时,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查违规违纪问题。2016年,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4件,处理105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把2017年作为“作风建设年”,坚持从严从实、落细落实,大力弘扬和倡导勇于担当的作风、从严从实的作风、 善作善成的作风、专业规范的作风、学习创新的作风、调查研究的作风和清正廉洁的作风,打造一支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队伍,干在实处,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