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求深求实

发布时间:2017-02-15 07:35:44   来源:普洱市纪委

“虽然我们不直接承担纪律审查工作,但还是得好好地学习一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它能够使我们更加明白纪检机关承担的主业主责是什么,应该怎么做?也会告诉我们,宣传工作应该围绕什么来做?”普洱市纪委宣传部一位同志在反复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后对同事说。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施行后,普洱市纪委第一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原文学习,并要求以支部大会、各部门会议和座谈、探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抓好学习,力争通过加强学习,着力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我从部队转业回来后就在市纪委从事纪律审查工作,规则出台后,我们对照原来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在同事中也进行了探讨,感到规定更明确,要求更具体,我们的工作也更规范了。”市纪委副调研员老周说。

市纪委还要求,干部职工不能只立足于单位组织的学习,要充分认识《执纪监督工作规则》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重大意义,加强自学,深刻领会,学以致用,结合工作实际把相关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工作中。普洱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的范主任说:“《执纪监督工作规则》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指导原则、工作规范和纪律要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好多内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总结出来的最新成果。我们除了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还在本室内多次组织学习、讨论,并把相关规定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最近我们提交的一个案件初核情况报告,里边所涉及到的内容全部都按照《执纪监督工作规则》的要求来做的。”(苏贤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