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转”,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管党治党的政治氛围。州纪委点题约谈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72人,廉政审查县处级领导干部306人。从严快查并通报了1起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问题,全州25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严肃查处3起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办党章党规知识竞赛10场,近4万名党员受到教育。州纪委领导深入基层作党内法规辅导、宣讲报告20场次。坚持以案释纪,新建景洪市勐龙镇嘎囡村委会、勐海县打洛镇曼厂村小组2个村级警示教育基地。组织12900余人次党员干部到各级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和旁听法院庭审。
以强力问责促责任担当。深入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及时查纠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开展提醒谈话17人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45名党员干部被问责。27名干部共清退“红包”43万余元,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189名。全州111名领导干部被问责,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激发担当精神。
实践“四种形态”迈出坚实步伐。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约谈提醒和诫勉谈话116人次,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111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93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81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3人。形成作风监督常态化,全州查处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件26人,党纪政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5人。
巡察“利剑”作用初步彰显。建立巡察制度机制,把巡察工作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利器”和“抓手”,作为巡视工作的补充和延伸,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全面启动首轮巡察工作。州县两级同步派出16个巡察组,圆满完成了对4个州直部门(单位)和12个县直部门(单位)、乡镇的巡察工作,共发现突出问题99个,涉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9条。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合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规范执纪审查工作,坚持两级集体排查研判线索,完善“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管理机制,线索处置实现动态“清零”。规范案件审查审理工作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5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62件,初核134件,立案139件,结案15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干部37人。
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重点领域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分级负责、集体排查、专项督办制度,健全基层执纪审查“村案乡办”“乡案县审”,实现快查快处快移,一批基层违纪干部受到惩处,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包案督办重要信访问题20件,查处10件16人。全州43个乡镇、街道办、农场均有自办案件。查处并通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
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学思践悟,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稳步推进体制改革,推行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机制,圆满完成州县(市)乡三级纪委换届工作。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谈话函询纪检干部2人、党纪处分3人。州纪委监察局持续投入资金91万元,完成对“挂包帮”联系村寨串户路硬化、路灯安装、修建蓄水池和场地硬化建设项目,已脱贫37户,精准扶贫取得了实效。(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