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拓宽监督渠道 增强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17-02-14 07:52:26   来源:红河州纪委

2016年来,红河县纪委立足“三转”,不断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实现常态化监督检查“全覆盖”。

拓宽监督渠道,强化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追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2016年以来先后派出22个工作组86人(次),开展效能督查13次,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的13个乡镇和26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54人次。按照问责程序对工作监管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问责,有效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对不收手、不知止、见缝插针、规避监督、顶风违纪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2016年以来查处了一批违规发放津补贴,用公款国内旅游,用公款购买节礼,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等行为,

开展专项治理,规范权力运行。由县纪委牵头,联合组织、财政、审计、人事、发改等部门,开展全面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各类奖金发放、深化“小金库”治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整治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回头看”四项工作。完成了2016年党政机关“一把手”岗位变动人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共完成审计项目46项。在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专项治理中,共清理了119个单位5249名公职人员,并及时对个别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作了及时纠正整改。监督“一把手”离任交接手续23个单位46名领导干部,全面加强了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强化专项检查,着力纠正“四风”。2016年,继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了主责单位,将整治工作细化到7个主责单位,整改效果明显。同时,还开展了稳增长、扶贫攻坚及“五网”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共开展22轮明察暗访,查处作风不实通报批评13件,涉及12人。同时,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印寄贺卡、赠送节礼、会员卡、高档消费、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