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把查纠“四风”作为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强化督查、严肃追责,严查“四风”问题,促风正气顺。2016年,共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四风”问题的11名党员干部进行纪律处分。
抓早抓小防“四风”。制定《中共凤庆县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细化党委主体责任41项,县委书记就落实主体责任问题约谈了13个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负责人。扎实开展县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对180名拟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核查个人报告事项;开展廉政党课宣讲70场次,进行廉政文化下乡宣讲13场次,节假日期间发送廉政短信10800余条;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组织4356名党员参加党章党规学习教育知识网络测试,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强化监督纠“四风”。制定《凤庆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试行)》,坚持每月必查、逢节必查,严查公款旅游吃喝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共开展明察暗访19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对55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和隐身变形,对出入娱乐场所的5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健全完善 968名乡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对12名县纪委委员和9 名关键岗位领导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抽查。狠刹大操大办之风,对30名操办婚丧宴请事宜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和事后核查。
专项整治除“四风”。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把整治党员干部收送“红包”问题作为纠“四风”的重要举措,组织896名乡科级干部签订不收送“红包”承诺书,通过专项整治,2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了礼金、红包。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对6名“不作为乱作为”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情况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
严肃追责惩“四风”。 制定《信访案件线索排查机制》,加强线索排查处置,严格落实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坚持纪检监察室和纪委书记办公会两级集体排查研判机制,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水平。2016年,全县共问责党员干部1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6人,其中11名领导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四风”问题被纪律处分。
实名曝光晒“四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通报曝光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