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德宏州纪委坚持以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切实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严格执行《条例》。学习宣传好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积极探索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大力选拔具有执纪审查、专项检查、文字综合能力的纪检监察干部,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2016年,新选拔任用科级干部17人,其中:正科级9人、副科级8人,选拔使用女干部9人、少数民族干部4人、党外干部3人。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清理,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清理专项治理,扎实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坚持好中选优,加快年轻干部人才培养,严管纪检干部,制定出台《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十二个严禁”,健全内控机制,推进内部管理制度化、严格化,确保监督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坚持“一报告两评议”。积极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保证报告质量,结合实际拓展评议内容,正确运用评议结果,从中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考察县市纪检监察干部26人次;从严把好选人用人的群众关、廉政关、程序关、纪律关、任职关,干部考察、交流、提拔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注重干部教育培训。积极选送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开阔纪检监察干部视野,提高实践能力,共选调参加中央和省培训35批、54人次,举办全州纪检系统业务培训8期、培训干部812人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共有64人参加网上学习。认真落实《委局跟班学习制度》,选派6名县(市)年轻干部到机关和派出机构跟班学习。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志愿者、新农村工作队员的管理,15名大学生志愿者到委局机关和各纪工委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