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以问责追究常态化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7-02-10 07:34:56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6年,丽江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注重发现解决突出问题,以问责追究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市委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警醒和坚定政治自觉,树牢“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市委常委会16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50余人,对200余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15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上廉政党课4次。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推动齐抓共管。

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认真组织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11家不合格和基本合格单位的33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并组织了复查验收。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云南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组织市管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市纪委常委对市管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00余人、约谈100余人。派出派驻机构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120多个单位6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到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强化“市管干部廉政档案系统”管理,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全年办理回复干部廉洁自律征求意见函410人次。

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实施办法,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重点对履职不到位、管党治党不力、“两违”整治不力、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推进不力等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共问责干部192名,其中处级干部38名;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查处问题13个,处理125人。(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