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牢记使命担当 忠诚履行职责

发布时间:2017-02-10 07:36:31   来源:迪庆州纪委

迪庆州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主动扛责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从严追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州委常委会对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工作、重大案件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由州委常委带队,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基本合格的5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州委书记和州长与省管和州管领导干部约谈44人(次),8名州管党政领导干部向州纪委七届六次全会述责述廉,全州21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各级纪委报告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116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组织980名干部到州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以问责为利器,对香格里拉市上江乡火灾事故、香格里拉市东旺乡“5.29”事件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全州57名领导干部受到问责。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化日常监督、教育、提醒。制定《中共迪庆州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践“四种形态” 的实施意见》《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处置问题线索101件,谈话函询45件(次),开展“红脸出汗”340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55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32人。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认真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住重要节点,组织明察暗访,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对违反规定团体购买商品住房行为的州民政局等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处理5人。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7人,通过 “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解决群众诉求980件。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解答群众咨询265件(次),督促上线部门办结反映问题52件。

严格执纪审查,强化不敢腐震慑效应。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目标,以越往后执纪越严为导向,坚决“拔烂树”“治病树”“扶歪树”,保护 “森林”,维护政治生态。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2件(次),立案31件,其中县处级干部5件,乡科级4件;党政纪处分5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10人。

全面推进巡察监督。成立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完善巡察机制,稳步推进巡察工作。组建3个巡察组,同时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州教育局和州民政局3个单位开展巡察,八届州委巡察工作全面启动。(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