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为880名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

发布时间:2017-02-10 07:42:37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6年,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深化对“四种形态”的实践,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保护好干事创业者的热情。

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暂行办法》,用制度作保证,真正做到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1720件涉及1988人,占问题线索总数的79.6%,对688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红红脸、出出汗”逐步成为常态。

约束关怀,主动作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树立正确的执纪导向,坚持把教育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在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同时,树立“为干部澄清是非、消除影响也是成绩”的理念,积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防错机制,制定诬告陷害行为处理办法,为大胆创新者松绑、为锐意改革者护航、为敢想敢干者撑腰,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为880名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

严格执纪,护航发展。持续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组成8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围绕稳增长、脱贫攻坚、滇池治理、“五网”建设、防汛工作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多种形式严肃追责问责。全市自查整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83个,建章立制148个,约谈166人,追究责任40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7人,问责3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