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永仁县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始终在分解责任、落实责任、强化制度执行三个方面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在分解责任上下功夫。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班子责任、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出炉”,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更加清晰、更加明确。同时,对责任书进行细化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为人大、政府、政协和党群、政府、乡(镇)、政法系统七类,县委书记分别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7个乡(镇)、56个单位党组织书记签订责任书;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分解制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履职担当。2016年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次18项,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廉政工作3次3项,县委书记亲自批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2件;组织86名县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期间进行述廉述责评议,同时,切实发挥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四项谈话”作为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抓手,把功夫下在平时,截至目前,共开展“四项谈话”921人,其中责任主体提醒谈话836人,组织提醒谈话41人,函询谈话18人,诫勉谈话26人,让红脸出汗成为了常态。
在强化制度执行上下功夫。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的政治生活准则,自觉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末位表态等制度,制定印发《永仁县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和《永仁县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严规范和约束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党员领导干部日常行为,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作示范、立标杆,以上率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普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