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2016年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同比增长50.6%

发布时间:2017-02-08 07:40:16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6年,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审查措施,通过召开纪律审查工作会议、开展案件质量检查、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乡镇督促指导、加强培训等,督促指导纪律审查工作,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纪律审查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接受信访举报件数同比增长57.9%;立案审查件数同比增长40.6%;党政纪处分人数同比增长50.6%。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608件,同比增长57.9%;处置问题线索486件,同比增长36.5%,其中县处级96件,乡科级112件,一般干部21件,其他人员257件;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中,拟立案176件,初步核实452件,谈话函询49件,暂存1件,了结316件(其中经过初核失实155件,经过谈话函询问题未能认定44件,适当处理113件),组织处理人数134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218件涉及231人,同比2015年的155件,增长40.6%。其中县处级干部8件8人,乡科级干部29件33人,一般干部13件16人,其他人员168件174人。从违纪行为看,居首位的是违反廉洁纪律47件占21.6%;从涉法行为看,居首位的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81件各占37.2%。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政纪处分241人,同比2015年的160人,增长50.6%。其中县处级11人、乡科级39人、一般干部15人、其他人员176人;受党纪处分210人,其中开除党籍55人,留党察看9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严重警告47人,警告96人;受政纪处分34人,其中开除4人,撤职2人,记大过3人,记过9人,警告16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