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坚持挺纪在前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7-02-07 07:44:14   来源:临沧市纪委

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2016年以来,以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为新的起点,持续转变执纪理念和执纪方式,把握纪律审查的力度和节奏,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在严明纪律中,真正体现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坚决减少腐败的存量,有效遏制腐败的增量。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在作风建设全过程,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宴请等事宜报备制度,谈话提醒44人。抓住重要节点,紧盯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重点问题,派出明察暗访组686个,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处理23人。市纪委通报曝光6批33起违纪典型。

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围绕脱贫攻坚、稳增长、“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派出9个检查组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发现问题201个,并责令整改。清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电话费等问题。持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发现隐患问题11个,提出整改意见10条。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查处问题13个,处分14人。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处116件,处分97人。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制定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把“四种形态”要求具体化。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163件,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式处置175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42人,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05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5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涉及60个单位、2285人(次)。坚持任前谈话制度,对182名处级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

持续高压反腐。制定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规范工作制度,完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55件(次),立案24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5人、乡科级干部4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案件,起到了较好的震慑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