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发布时间:2017-02-07 07:34:11   来源:玉溪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元江县认真践行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强化谈话提醒,促使警钟长鸣。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敢于善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当好“婆婆嘴”,敢于板起脸来抓管理抓监督,对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2016年通过集体谈话、个别约谈等方式,县委班子成员与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开展谈话205人次。

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全县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重点工程”,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县纪委牵头抓总,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不断完善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注重从信访举报、巡察、网络舆情等方面搜集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交办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县直部门各司其职,抓好监督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深挖细查线索。延伸监督触角,织密监督网络,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早发现、早查处。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完善县乡村三级权力清单、健全纪检组织、加强村监委会建设、完善“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等方式,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查处。严查甘庄街道青龙厂社区拉票贿选案, 9人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及追缴违法所得;给予党纪处分3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2人;给予组织处理7人,其中问责3人、取消当选资格2人、免职和批评教育各1人,确保了2016年县乡村三级集中换届选举圆满完成。针对惠农补贴发放、征地拆迁、城乡低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快查快结。2016年全县共摸排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55件,处理67人次,其中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46人次,占68.66 %;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7人次,占25.37%;移送司法机关6人,占8.96%,极大地增强了群众对正风反腐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