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2016年立案查处218件241人

发布时间:2017-02-06 07:52:03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6年,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司、组织人事和审计的协作配合,执纪审查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给予党政纪处分241人,其中县处级11人,乡科级39人。

强化执纪审查措施。通过召开纪律审查工作会议、开展案件质量检查、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乡镇督促指导、加强培训等措施,督促指导纪律审查工作,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审查能力和水平,共培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1200余人次。开案件质量专项检查,从信访、案审、案管、纪检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带队,对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全市5个县区纪委查结的180余件违纪案件质量和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存在问题100余个,确保执纪审查落到实处。

加强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把培训课堂摆在最基层,面对面培训基层党员干部900人次。加大对县区、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督查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带队,深入到各县区、乡镇(街道)督促指导纪律审查工作,加强基层执纪审查工作,消除执纪空白。进一步强化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纪委对各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市纪委组织督查组,深入到各县区、乡镇督促执纪审查工作。全市65个乡镇(街道)纪委都有了自办执纪审查,共办理102件108人。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切实打通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166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和防止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4件27人,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增强获得感。

始终保持坚决的态度、高压的态势。立案调查218件23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1人,其中县处级11人,乡科级39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