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运用“四种形态”谈话函询84人

发布时间:2017-02-06 07:33:08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6年,腾冲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正确认识、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其贯穿于监督执纪工作各个环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以学习教育当先,着力转变监督执纪理念。通过宣讲送学、互联网助学、活动乐学等方式,组织年末警示教育大会战、市委党校专题授课、“艾思奇宣讲团”专题宣讲、微党课比赛获奖选手巡回讲课,主动送学到部门、乡镇、村(社区),累计宣讲136场次,使各级党员干部领悟中央省市纪委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加强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打下坚实基础。

以抓小抓早为要,坚持挺纪在前、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工作手段从注重“抓大放小”向注重“抓早抓小”转变,动辄则咎,堵住源头初始。在早发现、早预警上着力,探索有效主动发现基层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机制,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快处置速度。2016年共约谈34人,谈话函询84人,谈话函询占问题线索处置比例64. 62%。在严防“四风”反弹、转变干部作风上持续着力,出台《腾冲市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实施方案》,紧盯关键问题整改落实,开展15次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次,问责4起4人。

突出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监督执纪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群众诉求联系点并公开信访举报网址、电话、邮箱,全面构建起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网络举报、来访举报“四位一体”的信访平台;把实践 “四种形态”同突出“三类重点人”和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有机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损害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2人,其中,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66人、占76.2%,重大职务调整14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2人,使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周必兴 李朝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