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突出重点落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2-05 08:17:58   来源:红河州纪委

绿春县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突出三个重点,抓好责任落实,不断净化政治生态。

突出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将《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列入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培训必学内容,通过领导干部率先学习、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学、党员干部自觉学等形式提高干部理论文化水平;组建3支懂民族语言的干部为主的宣讲团,赴各乡镇、各村(社)开展巡回宣讲辅导,开展宣讲辅导20余场次,受教基层党员达4000余人;组织党员紧密联系实际,对照《党章》开展自查自纠,找差距、找不足,做到学纪、明纪、守纪;举办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来自全县12个代表队36人参加了竞赛。该县还组成6个督查组,对各级党组织学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以督查倒逼学习成效。

突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由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并征求同级人大、政协的意见,集思广益作出决策。凡是属于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议题,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确保决策更加科学;认真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努力促进党内生活正常化,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以整风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落实党员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良好政治生态。

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党内监督。出台县管党政领导干部约谈办法、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行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2016年来,全县共开展任前谈话169人次,廉政谈话362人次,谈话函询10人次,对6个党风廉政责任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认真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全县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均在本地区、本单位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汇报会上进行述责述廉,并将述责述廉测评结果纳入考核,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纪委每年安排8—10名党政“一把手”在纪委全会上进行述责述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