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执好纪 问好责 把好关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17-02-04 07:27:54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6年以来,玉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统筹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强化纪律审查、狠抓作风建设,坚决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围绕目标任务,着力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实现了省市县三级专项纪律检查统筹推进、有序衔接、同频共振。对规范津补贴和各类奖金发放、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违规集资建房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和清理整顿。强化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对涉及65件信访举报进行督查核实,其中,反映属实13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行政处罚1人、组织处理10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关,取消了30名换届人选资格和党代表资格。

深入开展释规明纪,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牵头组织党章党规党纪“三进”学习宣传好的,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专题宣讲36场次,专题学习活动100余场次,3.5万余名党员受到教育。先后举办“明准则知条例守纪律”知识测试、党章党规学习教育知识竞赛等活动,全市13.6万名党员参加网上知识测试。对145名市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97名新任县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反腐败形成压倒性态势。全面把握“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出台《玉溪市谈话函询工作暂行规定》《玉溪市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等,明确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实践“四种形态”的责任。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478件(次),组织处理220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860件(次),立案3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0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