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四个注重”,积极探索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注重“无病常防”。强化主动监督的意识,增加监督频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巡察,让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感到监督的“存在感”。在首轮开展巡察的沙依坡乡、县民宗局中,2个巡察组共提出问题42条,意见建议42条。同时,积极发挥“拉袖提醒”的职能,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找当事人谈话,咬耳扯袖,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2016年,9名县管党政领导在县纪委全会公开述廉,接受县纪委委员现场质询和测评;对新提拔、交流的68名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县纪委书记对2名科级干部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同基层纪委书记交心谈心24人次;县纪委累计发送廉政短信、微信20000余条,函询4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廉政谈话16人次,廉政谈心提醒教育77人次。
注重“对症下药”。综合衡量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性质、态度以及社会影响程度,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把对党员干部的厚爱体现到严管之中。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纪律松弛等党员干部容易忽视的“小节”,每逢节假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警示党员干部“不因恶小而为之”。严肃查处每一起违纪违规案件,对三令五申依然我行我素、明知故犯的违纪问题从重从严处理,并揪住小问题不放,对违纪违规行为露头就打。2016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期、通报曝光问题11个,涉及问题干部职工13人,点名批评违反14类纪律作风问题干部15人。
注重“快查快结”。转变纪律审查方式,以违纪问题为重点,及时调查处理,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作职务调整的及时调整职务,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周期,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信访初查、初步核实,在有关领导作出批示之日起10日内完成,案件调查,在决定立案之日起15日内完成,案件审理,在移送审理之日起10日内完成。同时,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整合力量,实现资源共享、线索共享,提高效率。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部门的沟通协作力度,及时汇集各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对线索具体、内容明确、情节简单或正在发生的问题,组织力量直查快办,避免“小节”养成“大错”。
注重“高压严惩”。准确把握和理解“高压严惩”和“常态严管”的关系,通过深挖案源,积极作为,不断加大查处案件力度,提升查处质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责任追究,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2016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19件(次),立案84件,结案8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5人,其中,轻处分64人,重处分2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8人。(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