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理州纪委深入开展稳增长、“五网”建设,特别是洱海保护治理和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在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纪律检查中,处理失职失责党组织15个、干部73名,通报4起典型案例;在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中,督促整改问题24个,党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追回资金37.3万元,通报曝光4起典型问题。2017年,根据州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将从四个方面深化专项纪律检查工作。
提高专项纪律检查实效。着力解决专项纪律检查内容宽泛、定位不准、重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聚焦纪律作风,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顶着不办、拖着不办、贻误发展时机,损害群众利益、啃噬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四风”等突出问题开展检查,促进干部履职尽责。转变检查方式,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着重检查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履行职能职责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冲着问题去、带着问责处理意见回,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
加快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树立鼓励干事创业的监督执纪问责导向,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宽容出于公心、为党的事业着想,敢闯敢试、主动作为的干部,做到凡是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决支持,凡是干净干事的干部坚决保护,凡是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的坚决问责,凡是诬告陷害的行为坚决查处,努力营造鼓励干事、宽容失误的干事创业氛围。
深化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纪律检查。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陈豪书记关于洱海保护的指示作为政治纪律,制定实施《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纪律检查办法》。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保护、治理、监管等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撸起袖子监督执纪,以断然措施抓重点、抓典型,严肃查处失职失责行为及背后的腐败问题,确保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七大行动”落到实处。
加强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突出脱贫攻坚这个主战场、基层干部这个重点人群、资金管理使用这个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畅通信访渠道,认真梳理排查,扎实推进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救济物资、截留私分扶贫款、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完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坚持每月抽查,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全面落实、精准脱贫成效真实可靠。(大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