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山市纪委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抓节点、抓重点、抓典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不断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云南省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进行转发并提出相关要求,严禁公务人员在参加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评审过程中领取报酬。针对党员干部赌酒、赌博风气盛行的问题,印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赌酒和赌博的通知》,严禁党员干部在任何场合、以任何理由赌酒和赌博,对顶风违纪者一律先免职、后处理。目前,共处理19人。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层层传导压力,以年节假期为重点,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开通举报信箱、电话、邮箱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顶风违纪者。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问责1人,其中涉及处级干部3人。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开展了7次明察暗访,派出工作组49个,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24个,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态度遏制不正之风。
坚持挺纪在前,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在纠正“四风”、执纪审查和巡察监督中,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及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以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问责力度。2016年,全市共问责149人。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94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9人。(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