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严格执纪问责 强化责任担当

发布时间:2017-01-30 09:00:38   来源:丽江市纪委

“我不该侵占属于村民的补偿金。一时糊涂,我犯下了错误。我愿意接受党纪处分。”面对乡纪委调查组的严肃追查,宁蒗县永宁乡落水村王家湾村民小组组长杨嘎嘎承认了自己的违纪事实。

“这些建设项目确实存在不按规划建设,擅自压缩建设面积的情况。客观原因是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主观原因是我监管不到位,担当不够。我错了,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问责。”丽江市对2014年、2015年度丽江部分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中,擅自压缩建设面积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一位被问责的处级领导在接受问责时无不悔恨地说。

“我作为分管领导,没有加强督促检查,致使该项目没有按时开标动工,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后来由于工作调整,我没有直接分管教育,但因为大局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项目过问不够,我负有责任;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诚恳接受组织对我的问责,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丽江市对部分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推进不力的4名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其中一名被问责的干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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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问责,这是丽江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生动实践。以强有力的问责促各级党员干部履职担当。

丽江市始终坚持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更是紧扣条例、强化问责,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及负责人坚决实施责任追究。2016年,丽江市先后对38名处级干部进行问责,通过严肃追责,为全市的各级党员领导再次敲响了“警钟”,形成震慑的连锁效应,提升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2016年,丽江市纪委监察局抽调人员组织46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共240人次,分阶段深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五网建设”、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小金库”问题整治、“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民生资金和农村集体基层“三资”监督管理使用情况、“两违”整治、县乡村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基层纪律审查、案件质量等10多项专项纪律检查,整改问题600余个,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出勤不出力”问题,坚决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等问题,严肃问责失责人员,共对192名干部进行问责,查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13个,处理125人。

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丽江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领导责任,以“眼里容不得沙子”的态度,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问责必严。同时,对被问责、被处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回访,2016年,共对361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回访率达100%,帮助他们省责、知责、明责、更好地履责。(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