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十八大以来全市纪律作风建设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保山市纪委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开展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节前,保山市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了安排部署,《通知》明确,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据悉,保山市纪委依托市委巡察工作及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派出11个监督检查组,重点对市直5个部门所属35个二级单位,以及对88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单位(含所属二级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防春节期间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发生。同时,选取违纪问题高发、多发及部分重点部门,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再部署、再要求。“两节”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廉政谈话85名,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2名。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落实,认真开展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不断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龙陵县纪委做到早教育、早提醒,通过网站、微信、手机短信等向党员干部发布廉政信息,注重廉政约谈,通过层层约谈,面对面进行交流,绷紧廉政之弦。腾冲市荷花镇纪委分别与10个社区党总支(支部)第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各社区第一负责人要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自觉承担好主体责任,切实贯彻落实春节期间的廉洁纪律要求。市水长工业园区纪工委深入部门、行政村以及园区企业,传达学习省市纪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廉洁过节要求,使规矩和纪律落地生根、入脑入心,确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昌宁县水务局纪委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成立督查组,以督查检查、群众监督等形式,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监督检查。(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