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全程督办扶贫领域涉纪信访件

发布时间:2017-01-27 11:38:07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6年,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督办扶贫领域涉纪信访举报41件,已办结32件,转立案4件。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件全程督办。

把好入口关,完善台账管理。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办法》,由信访部门统一对反映对扶贫资金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进行梳理排查、整理汇总、分类统计。针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分别对上级交办及本级自收信访举报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并按信访件条形码一一对应录入台账,由专人按月做好统计梳理工作。把涉及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收受好处费等作为交办、督办的重点。

把好分流关,全程跟踪督办。按照“五帐”工作要求,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要求各县市、乡镇纪委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件逐件落实查办责任,限时办结,确保所有问题线索实现“动态清零”。每月定期按信访件条形码逐件对州、县、乡当月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对办理结果及时录入台账,并做好统计汇总。对于尚未办结的扶贫领域涉纪信访举报件,通过重复电话、发函提醒的对账方法,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送。信访部门按月将信访件办理情况向委局主要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确保领导对办理进度及时、全面了解。

把好审核关,严肃责任落实。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审核,严格把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处理恰当。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信访举报督办查办工作不力,办理上级督办件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从严处理并通报批评。(王卫东 夏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