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山市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市委办《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从注重“盯违法”向注重“盯违纪”转变,从注重“抓大放小”向注重“抓早抓小”转变,从注重“惩处极少数”向注重“管住大多数”转变,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协助党委抓纪律、管纪律、维护纪律、执行纪律上来。
同时,强化廉洁纪律教育,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政正职开展换届专题谈心谈话80人次。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8.2万名党员参加了党章党规知识网络测试。
全面推进述责述廉制度。以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和年度检查考核述责述廉为主要方式,实现处级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全覆盖。认真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及约谈制度,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05名,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32名。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017件,其中使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628件,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585人,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