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蒙自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16年,在州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持久抓作风建设,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扎实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启动州县两级巡察工作,加强党内监督,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会强调,要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州党代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中央、省、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党组织做到“三个看齐”,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强换届纪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会要求,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严办。总结提炼作风建设的经验做法,修订完善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持续加大惩腐肃贪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四种形态”制度化、规范化。
全会指出,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政治巡察,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巡察作为从严治党利剑的作用。健全完善派驻(出)监督机制,稳步推进州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切实发挥派驻(出)机构的“探头”作用。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突出“三重点”,着力整治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强占掠夺等问题,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大基层执纪审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基层腐败。用好问责这个管党治党的利器,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贯彻〈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加大问责力度,抓住不落实、不担当的典型,勇于铁面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全会强调,牢记使命担当,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执纪铁军。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正人先正己,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自我监督,将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和省纪委的领导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向党和人民交上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