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委7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的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招商合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市民政局、市总工会7个单位的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去年11月1至11月28日,市委7个巡察组分别对这7家单位开展了为期20天的巡察。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云南省实施办法,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盯“三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巡察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抽查下属单位、查阅资料、接待来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力求巡察工作深入,能够真实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情况。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发现上述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各类问题108个、问题线索23个,形成专题报告13个。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及市委常委会听取首轮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重点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了处置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
首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主要有:党的领导方面。被巡察单位普遍存在政治意识不够强,政治站位有差距,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好,班子成员政治觉悟不够高的问题;党的建设方面。存在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格,机关党建工作弱化、虚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重业务、轻党建,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好,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党的“六大纪律”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高,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中执行制度不严密,审核把关不严,管控措施不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担当意识,不作为、慢作为,项目进度缓慢,工作实效不高。一些党员意识淡薄,长期不交党费。
市委巡察组在反馈意见时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认领问题,分析问题根源,在红脸出汗的同时认真组织好整改工作,要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对发现的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7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这次巡察是一次全面严肃的“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发现的问题全面客观,一针见血,对问题一定全部认领、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将切实扛起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倒排整改时限,力争取得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效,推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向严紧实、推动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