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发布时间:2017-01-24 08:27:18   来源:怒江州纪委

自启动县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以来,怒江州委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超前谋划、周密安排、强化责任、严格程序,实行七项举措深入指导换届工作,确保全州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工作健康、平稳、有序开展。

建立常委挂帅制。州委向四县(市)分别派驻换届选举督查指导组,每个督查指导组均由州委常委挂帅,各组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推进换届工作,亲自到县(市)、乡(镇)调研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并多次过问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各县(市)、各乡(镇)提高对换届工作的认识,有力推动换届选举工作。

建立巡回督查制。州委抽调纪检、组织、政法等相关部门的同志组成2个巡回督查指导组,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四县(市)和各乡(镇)选举工作一线,对换届工作政策落实、纪律执行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解答选举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建立协调沟通机制。换届启动之初,州委责成州人大、州政协、纪委、组织、政法、宣传、统战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换届工作分析研判,统一口径发布各类换届工作通知,并主动与各县(市)主要领导联系,形成了协调沟通、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共同商讨、解决换届中的各类问题,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换届程序培训把关制。在换届启动和召开会议前,层层开展换届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换届依法依规推进。在各县(市)委为换届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州委建立了州委换届办集中巡查、州委换届督查指导组、州委组织部、县(市)委四级把关制度,对会议程序、选举程序、审批程序层层把关。重点放在精心指导各县(市)制定好选举办法,完善候选人介绍方式上,做到因地制宜,切合实际,保证换届工作程序的严密性。

落实“谈心谈话”制。怒江州委按照中央、省委要求,要求各县市在谈心谈话活动中,强调换届选举做到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四必谈”、“八必谈”,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形成良好的换届氛围。

实行换届纪律从严制。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州委和各县(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和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及时公布了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风清气正。

建立换届工作动态监控制。州委换届办推行了换届工作日报、周报和动态反馈制度,及时调度掌握各县(市)工作进展情况,紧盯研究部署、代表推选和资格审查、选举程序步骤、任务要求等重点工作。对换届风气进行动态监测,重点加强对动态的分析研判和风险点的防控,及时捕捉换届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截止1月22日,全州四县(市)全部顺利完成换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