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巡察“利剑”出鞘 剑指问题紧盯整改

发布时间:2017-01-22 07:39:10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6年10月丽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通过首轮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六项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57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8条。  

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突出工作重点。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建立了以“一个责任”为核心、“四个责任人”为重点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指导巡察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巡察机构,制定了丽江市《关于开展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和《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巡察工作实际操作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巡察组人员岗前集中学习培训。完成对古城区、市环保局、市扶贫办3个被巡察单位的进驻动员,重点巡察被巡察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执行六项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  

建章立制,规范巡察,确保巡察效果。注重省委、市级和县(区)级的上下联动,主动邀请省委巡视组专家进行专门培训和业务指导,市委巡察办深入县区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结合丽江实际,制定了《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流程》《关于巡察工作“五严守”纪律要求》《关于巡察工作回避报告制度》等一批制度规定,为巡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性规范。

剑指问题,紧盯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将立行立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及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限时整改、限时反馈。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巡察工作,确保届内巡察全覆盖目标的实现。制定了《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计划在五年内实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探索联合巡察、交叉巡察,“一托二”“一托三”的巡察方式,确保届内实现对全市5个县(区)、83个市直机关单位,共88个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并适时按一定比例开展“回头看”。每年选取20个左右的单位开展巡察。

目前,首轮巡察反馈工作已结束,进入到整改阶段,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市巡察办将严格按照整改台账挂号销号,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