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强化节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7-01-21 06:58:11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印发通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2017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明纪律规定,坚守纪律底线,着力将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措施规定,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坚持“约法十章”,做到“九个严禁”,即: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和烟花爆竹等;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抓早抓小,强化责任担当。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将强化看齐意识具化到具体实际行动上,带头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自觉带好头,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加强宣传教育。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为教育目的,坚持教育先导,提早“打招呼”、明纪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学习党纪党规和明确节庆假日相关纪律规定结合起来,采取专题组织和载体、媒介相结合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加大监督力度。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契机,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结合本地区和部门实际,创新监督方法和手段,努力形成至上而下、由下而上、内外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真正形成合力,监督到位,不留死角。突出工作重点。结合怒江州“约法十章”落实情况,紧盯违规大吃大喝、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贴或福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取得的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州纪委监察局各纪检监察室(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按照“总承包”的要求,对管辖范围内州直部门开展明察暗访、暗查暗访工作。各县、州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内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

通知要求,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曝光力度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继续顶风违纪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查快处,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部门,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886-12388

举报邮箱:njdfzf@126.com

举报微信号:“廉洁怒江”

举报网站:怒江纪检监察网(http://www.njj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