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沾益区将“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措施,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认真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管中体现厚爱,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干部,逐步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标。
强化日常教育,提高“领悟力”。将“四种形态”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列入党课和党员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解读“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2016年以来,全区各级党委共开展“四种形态”专题学习269次,上“微型党课”197次,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9800篇。
频繁提醒警示,当好“婆婆嘴”。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建立党(工)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定期谈话提醒制,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做好专门记录。区委书记带头履行实践“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对存在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咬耳扯袖,被约谈的党委主要负责人需在年度述职述廉会上专门说明,督促整改。2016年以来,区委书记共对缺席会议、扶贫攻坚及“森林沾益”建设工作组织不力的32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转变执纪审查方式,挥好“纪律鞭”。严格问题线索办理,建立“日清、周转、月报、季结”流程,对照党纪党规,科学研判、及时处置,实现“零暂存”,每季度进行信访案件办理情况通报,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2016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71件。制定《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定规定》,明确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反映笼统、不具体,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谈话函询。2016年,区纪委共对112名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问责机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推诿扯皮、阳奉阴违的单位主要领导约谈两次以上的进行严肃问责。将违反“六大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重点。2016年,全区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308件次,初核69件,立案5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问责干部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