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2016年县委书记谈话提醒42人次 全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353人次

发布时间:2017-01-20 07:43:30   来源:曲靖市纪委

2016年以来,会泽县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实践“四种形态”系列文章,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实践“四种形态”60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落实。

集中学讲,掀起学习实践热潮。会泽县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精选报告、文章、解读,分四个专题汇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60问》一书,围绕“四种形态”是什么、不是什么、要求是什么、怎么用四个专题,回答“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责任划分、精神实质、重要意义、作风转念、能力素质、方法策略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向全县各级党组织下发强化“四个意识”实践“四种形态”系列文章,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开展集中学习,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讲深、讲透,大力推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的实践、运用。

县委担责,做谈话提醒的表率。县委书记认真履行谈话提醒主体责任人责任,对不涉及违纪或者违纪情节轻微的问题及时谈话给予教育提醒,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法案件等问题的及时谈话与批评教育,帮助改正错误,明确努力方向。2016年以来,县委班子成员和党政负责人等开展提醒谈话140人次,其中县委书记亲自谈话42人次;县政府班子成员和行政负责人等开展提醒谈话25人次,其中县长亲自谈话8人次,体现了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释放出主动担当主体责任的信号。

层层发力,用好第一种形态。各级党委(党组)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问题为导向,对违反纪律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强化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2016年,会泽县各级党委(党组)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共对353人次进行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其中县处级2人次,乡科级173人次,一般干部79人次,其他人员99人次。在运用方式上,提醒谈话225人次,诫勉谈话96人次,作出书面检查6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