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用好“第一种形态”使红脸出汗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7-01-20 07:32:08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6年,姚安县纪委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使红脸出汗常态化。

学习教育“常态化”。该县在“四种形态”实践中,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梅葛宣讲团”廉政建设宣讲小组作用,大力宣讲《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以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全县1400名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电影,下发教育读本3000余册,受教育人数达27900人。

严明纪律“常扯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的“细筛子”管住党员干部大多数。做到从严执纪、分类处置,及时搜集线索掌握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把踩到纪律红线边缘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实现从“仅盯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2016年,全县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530人次,组织提醒谈话92人次,函询谈话8人次,诫勉谈话24人次。

强化监管“护森林”。对所属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反复出现同一问题;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需要采取谈话的方式予以教育引导并督促纠正的,由负有监管职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及时开展履责约谈。对“两个责任”不落实的党员干部予以严厉问责。2016年对1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部门党组书记和1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问责。(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