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2016年为47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发布时间:2017-01-20 07:28:44   来源:德宏州纪委

“知道自己被举报后,觉得很委屈,压力也很大。感谢纪委澄清事实,还我一个清白。”这是德宏州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向被举报人及其所在党组织反馈举报失实情况时的场景。

2016年,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肃党纪政纪与激励保护相结合,在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同时,对受到错告、误告、诬告的47名党员干部及时予以澄清,消除影响,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大胆工作。

在实践中,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个区分”原则,积极履行保护职能,切实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主持公道,澄清是非。同时建立信访举报纠错机制,凡查证不实的信访举报,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情况,结案销号;对工作作风正派,有改革创新精神的,有敢于抵制不良行为而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召开干部大会,理直气壮地为他们澄清事实,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行为,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最大限度地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2016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87件,处置问题线索341件,立案212件229人,结案20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3人,其中:县处级6人、乡科级33人、一般干部11人、其他人员17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同时,为受到错告、误告、诬告的47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保护,

“既要‘拍蝇打虎’,也要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绝不会让敢于担当的同志流汗又流泪,让干事创业的同志轻装上阵。”德宏州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