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建立春节期间纪律作风监督立体模式

发布时间:2017-01-19 15:34:11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宁洱县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各级纪委、特邀监察员及人民群众的力量,形成了立体的监督模式。

主体责任监督。今年元旦前夕,县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求各单位对各项纪律作风规定要时时提、处处讲,让干部职工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纪委专责监督。县纪委监察局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发送相关纪律要求,通报元旦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节日期间,要求各乡镇纪委、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加强监督。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将继续派出明察暗访组,对全县各大超市、各路段卡口监控以及一些隐蔽的“农家乐”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就各乡(镇)、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

特邀监察员监督。去年年底,从机关单位、学校、企业、媒体、基层农村等聘请了38名个人素质较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人员作为特邀监察员。春节前,县纪委监察局专门召开会议,要求特邀监察员充分发挥其社会接触面宽、结构多元化的监督优势,在春节期间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公务用车管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打麻将等违规违纪行为开展纪律作风监督。

发动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及举报方式。并出台《宁洱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纪律作风建设的积极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举报方式、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对署实名举报人承诺,对署实名举报有报必查、优先办理、严格保密。对举报查实的问题,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的奖金,如有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