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党组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工作重视不够,制度落实不力;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层层传达压力不够……。”这是近日丽江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巡察反馈会上对市扶贫办党组提出的批评意见。
“不让一个老乡掉队。”这是中央对精准扶贫的庄严承诺。丽江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脱贫攻坚任务十分繁重。与此同时,在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时有发生。如何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效力辐射到扶贫领域,通过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利益一直是丽江市纪委监察局思考的问题。因此,在去年10月份启动的首轮巡察中,丽江市扶贫办党组就被作为三家巡察对象之一列入了巡察范围。
在20多天的巡察中,巡察组坚决落实政治巡察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等方式,发现市扶贫办存在这样一些问题:对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把握不到位,对县区扶贫部门业务上指导不力;对使用财政资金超标准超规模建设脱贫攻坚指挥部(所、室)把关不严、提醒不到位、监督不力;扶贫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扶贫领域廉政风险高,扶贫专项资金被截留、克扣、重复领取等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违规列支公用经费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报账手续不规范;内部管理不严格,执行纪律不到位,极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激情不足、主动作为不够。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扶贫办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没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第二巡察组组长说。
“真没想到丽江市委首轮巡察这样认真严肃,不走过场。而反馈问题,真刀真枪,让人红脸出汗。”市扶贫办一位党员说。
针对存在问题,巡察组要求市扶贫办党组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用铁的纪律保障丽江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杨丽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