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30件32人

发布时间:2017-01-18 09:57:47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年来,楚雄州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挺纪在前,从严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和“微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2016年全州共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30件32人。

及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在全州范围内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分解任务,重拳出击,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滥发津补贴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效率低下、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以及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查处,要求全州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整合力量,紧盯线索排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进一步畅通信访监督举报渠道;加强与信访、民政、财政、国土、农业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梳理问题线索;注重从信访举报、执纪监督、巡察反馈、专项督查、网络舆情、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研究处理;密切关注媒体曝光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跟进措施;围绕查处重点,集中清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反映强烈,以及各级相关执纪执法部门掌握的问题线索,及时提出处置方案。对问题线索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查出的问题责任查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严格执纪,形成强大震慑。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容易激化干群矛盾、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村官贪腐、小官大贪问题,以及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查处。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开展责任倒查和严肃问责。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以及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加强个案剖析,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2016年共对1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普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