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红河县纪委发出通知,再次重申春节期间作风纪律要求,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全县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春节。
坚持预防在先,重申纪律要求。县委及时向全县各级各单位印发《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各项纪律规定,传达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强调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加强纪律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执纪力度,严格遵守州委 “十不准”。县纪委主要领导分批次对财政、人社、卫生、国土、住建等22个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廉洁自律底线,远离违纪违规红线。
加强廉政教育,绷紧纪律“红线”。1月份以来,县纪委先后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出廉政提醒手机短信3批次1500余条,2期廉政警语党建手机报,提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州、县党委有关节日期间遵守廉洁纪律要求,通过手机一对一、面对面学纪宣纪、关爱叮咛,传递了监督执纪的温度。期间还组织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先后观看了《廉政微电影》《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廉政专题片,时刻警醒党员干部切勿触碰纪律“红线”,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开展专项督查,强化责任追究。为了震慑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行为,红河县纪委在2017年元旦前向全县发文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5起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典型问题,这8起问题均是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案例真实、鲜活,有力地告诫和警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坚决勿碰纪律高压线。今年,红河县纪委继续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局等部门,组建明察暗访工作组,对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问题以及“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截止目前,监督检查组先后实地深入13个乡镇、48个县属部门和4个商场超市、9个宾馆、4个土特产店、26家单位内部食堂开展监督检查。(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