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回炉淬火”

发布时间:2017-01-16 07:40:36   来源:文山州纪委

“白宇,男,干河乡党委书记。召回原因:在担任稼依华侨管理区党委书记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规购买公务用车;林启玲,女,维摩乡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召回原因:所负责的维摩乡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被国务院办公厅抽查发现并通报……”目前,砚山县发布了第四批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人员公告中的两人名单,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召回原由赫然在目。

文山州自去年以来,积极探索对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的途径和方法,向庸政宣战,向惰政问责,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向“慵懒散慢浮腐”等问题开刀,推行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回炉再造”,进行再教育、再锻炼、再考核、再使用,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主动预防,积极实践“第一种形态”付行动,见成效。

砚山、西畴两县相继出台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其中砚山县是云南省委、文山州委确定的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试点县之一,规定严格按照工作能力差、违法乱纪等25类干部召回标准,对机关、事业单位与乡村干部在职财政供养人员进行“全扫描广覆盖”式监管,实现县、乡、村(社区)干部辐射监管。对照个人工作表现,对符合不胜任现职干部条件的实行召回,根据情节轻重,集中教育、跟踪考察和组织处理。对跟踪考察仍不合格者,将采取转岗、免职、降职、降级、待岗、辞退、解聘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同时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举报,经认定的不胜任现职干部,要在县电视台、县党建网、县政务网进行公示。西畴县通过确定召回对象、召回谈话、召回管理三个阶段,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在对其进行为期2至5天的集中教育和为期3个月跟踪考察后,视情节轻重采取转岗、免职、降职等方式进行处理。文山市下发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和实施方案,规定对召回干部若不适宜继续在现岗位工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转岗或分别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免职留级、降职降级等措施进行调整与处理。同一年度内受到2次“召回”管理的干部,进行待岗处理,待岗时间为3个月,待岗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恢复原职务或重新安排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干部在召回期间,不得调整或调动工作,不得提拔使用。

据悉,今年以来,全州已召回不胜任现职干部9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