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文山市把革除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摆上议事日程,层层抓落实,采取三项措施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事前防范,关口前移。严格按照《文山州关于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申报制度,科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干部申报报告市纪委备案,其他干部在本单位备案。
跟进监督,加强核查。市纪委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深入到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地点及酒店现场检查,对婚丧规模、人数、桌数进行核实,并检查礼薄礼单。
从严执纪,严肃处理。对落实《文山州关于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不力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对事前不申报、事后不如实报告、超规模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违规批准申报的,严肃追究批准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规定做出组织处理,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2016年,全市共有48名科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领导干部在市纪委备案,其中:实职领导17人,非实职领导31人。对2名乡镇教师为其女违规操办生日宴的行为进行了通报问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