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两个责任”深扎根 风清气正助发展

发布时间:2017-01-11 07:46:14   来源:玉溪市纪委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牢记第一身份是党的书记、首要职责是管党治党、最大政绩是抓好党建。”在县纪委全会上,县委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仍然艰巨,必须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紧紧抓在手上。

2016年,华宁县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地生根,有效激发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深化责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开展党(工)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述职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抓班子、带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次,11名党(工)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述责述廉。

改革体制机制,聚焦主责主业。县纪委按照“7+N”模式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调整后达到了机构及人员编制不增不减的相关要求。同时,实现了“纪检监察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机关人员总数的30%,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部门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机关人员总数的60%,将更多的人员力量配置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现有干部职工34人,平均年龄41.5岁。

强化执纪问责,落实监督责任。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和持续深化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五网建设、稳增长、脱贫攻坚、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对宁州街道高档生活用纸项目征地、盘溪九甸农危改补助资金发放进行督办,对市长热线交办件中涉及部门和相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中央环保督查等事项进行处理。2016年,开展各类督查37次;坚持失责必问,全县共问责24人;强化党风监督,对563名个人、46个集体提出廉政意见,对72名新提拔或调整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20名县直部门、乡镇(街道)“一把手”在县纪委全会上现场述责述廉接受质询评议。

强化纪律审查,坚决反对腐败。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出台《华宁县谈话函询工作暂行规定》,立起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道防线,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谈话函询、常态化明查暗访等方式红脸出汗、提醒告诫,让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始终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核心和首要职责任务,坚持依纪依法执纪审查,坚持审理谈话、集体审议和主审协审制度。2016年,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120人;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1件(次);立办执纪审查18件19人,审结18件19人,着力营造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勇于创新实践,夯实基层党风廉政。2016年继续推进巡察工作,从规范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方面,对宁州示范小学、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4家单位开展巡察。结合全县廉洁乡村(社区)建设要求,将巡察工作向15个村(社区)延伸,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6年,形成巡查报告19个、专报1个,接到举报和发现问题线索105个,提出意见建议73条,立案1件1人,对4名领导干部进行警示约谈。

加强教育引导,挺起纪律规矩。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组织全县3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及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党章党纪知识测试。通过OA政务系统、华宁党风廉政网、“清风华宁”微信公众平台、“黎明行”微信群等渠道,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县党员干部发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关内容及解析。组建2批次20个纪律宣讲团,深入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县直单位宣讲相关纪律,做到了全覆盖。青龙镇花灯节目《明准则知条例守纪律》,在19个村(社区)巡演。以廉政短信、党课、主题书画、电教片、道德讲堂、廉政文化墙等为载体,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深化正风肃纪,持续整治“四风”。围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点节日,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会风会纪、公务用车、上下班纪律、节假日值班、窗口单位工作作风等监督检查及明查暗访29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23个单位65人次和违规停放的10辆公车进行通报,对4人进行警示约谈提醒,对顶风开公车“吃杀猪饭”的1件1人进行立案查处。

强化自我监督,加强自身建设。2016年编制《华宁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对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作出细致规定,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整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出台县(乡)纪委领导干部两个提名考察办法,落实两为主要求。制定本年度委局内部业务培训方案,由部分委部室负责人就纪检监察工作重点进行业务培训,2016年,开展集中培训两期。防止“灯下黑”,由组织宣传部、办公室、总支联合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检2次,未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做好委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的人员配备工作,2016年,机关选调公务员2名,配备乡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5名,选派1名干部参加市纪委的业务跟班学习,选调1名乡镇纪委副书记到县纪委业务跟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