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江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严的要求、实的举措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紧抓实“学”这个基础,突出“做”这个关键,教育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做“四讲四有”共产党员和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组织全市7万党员参加党章党规知识测试;开展15场次县(区)级以上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组织全市800余名市管干部进行廉洁专题培训;组织120多个负责联系单位5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到市廉洁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市委书记、市长亲自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课及廉洁教育党课,全市1600余名党员干部聆听党课,接受教育。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12000余名;在市委党校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对400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整顿不按期足额交纳党费、不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等突出问题。
加大《准则》《条例》学习宣讲力度。通过强化学习教育、集中宣讲、知识考试、舆论宣传、寓教于乐、督促检查,掀起党纪党规的学习宣讲热潮。市委、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带头学,将《准则》《条例》的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全市6000余名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了中央、省委举行的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宣讲报告会;市委组建了宣讲团,分赴全市5个县区、市直机关、学校和企业开展专题宣讲,在全市开展《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政策宣讲解读报告会450场次,3万余名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了宣讲报告。
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胜利召开市第四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委和市纪委,圆满完成5个县区、65个乡镇党委、462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任务。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加强干部的交流挂职、集中轮训和监督管理,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不断提高。以“基层党建年”为统领,分类加强各领域基层党建,党的执政基础得到夯实。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和专项纪律检查,对192名干部进行问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件7人,查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13个,处理68人,干事创业的氛围增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235人。组建17个巡查组进驻县(区)、部门开展巡察,巩固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