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会泽县把第一种形态用在平时、严在平时、效果体现在平时,全县共对194人次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守好腐败“病毒”的第一道防线,使动辄则咎成为常态。
出台《关于在惩治腐败中抓早抓小的意见》,推行干部谈心提醒教育机制,完善重点领域预防腐败机制,对倾向性、苗头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明确谈话、函询方式的适用范围、办理流程等内容,明确乡镇党委书记的本人情况说明和书面检查报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签字背书。
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对倾向性、苗头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由以往重点审理违法犯罪问题,转变为聚焦审理违纪问题,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违纪行为。在审核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加强对纪律条规适用和处理方式的审核,以党纪党规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确定性、恰当处理、把准用好党纪轻处分、党纪重处分、组织处理和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方式,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适用,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更加具体化。
对线索进行严排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58件,其中乡科级36件,一般干部28件,其他人员94件,在纪律审查、监督检查等渠道中主动发现问题线索48件次,召开集体排查会议7次,对22件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排查。对不涉及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违纪情节轻微可以不给予党纪处分的一般性问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内容笼统不具体不具有可查性的问题适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共对194人次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其中县处级2人次,乡科级78人次,一般干部64人次,其他人员50人次。在运用方式上,提醒谈话83人次,诫勉谈话80人次,作出书面检查4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