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署名举报同比增长421.1%

发布时间:2017-01-10 16:33:00   来源: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实行优先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不断增强。2016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署名举报99件(次),同比上升421.1%。

完善制度保障,优先受理办理。德宏州纪委制定出台《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保护、奖励实名举报工作办法》,提倡、鼓励署实名举报,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规范登录实名举报信息,对实名举报实行优先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对实名举报并查实的根据案情规模给予适当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对因不了解情况造成举报失实的不予追究;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严格保密措施,营造安全氛围。严格执行《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保护、奖励实名举报工作办法》及《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保密制度》对实名举报人的姓名、电话、举报内容等保密;对侵犯举报人合法权益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为群众营造了一个信任、安全的信访举报氛围。近年来,德宏州内未发现实名举报人遭打击报复的情况发生。

广泛宣传发动,提高认知程度。“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12388举报电话及网络举报等渠道,实名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州纪委信访室负责人说。州纪委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广泛做好实名举报知识、法规等宣传教育,形成群众监督的良好舆论环境,使广大群众合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群众对实名举报的认知程度普遍提高。(德宏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