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前廉政谈话每一批都是我亲自谈,而且还要自加压力,每一次的谈话主题、谈话内容都不一样。为什么要这样?第一,我作为州委常委,代表州委与大家谈话、提出要求,大家从心理上会更容易接受。第二,每一次我都在根据不同的对象,经过认真深刻的思考,确定谈话主题,并且脱稿给大家说不同的话……”。这是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2016年底在对91名县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提名候选人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时讲到的。
类似这样的集体廉政谈话,已在德宏州开展多次。2016年以来,德宏州纪委抓住任职前“关键时机”,州纪委书记亲自对州管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根据不同对象,结合形势需要,为新任州管干部提神醒脑,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促进廉洁自律。2016年,共分6批对276名州管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受到党员干部的广泛好评,念好了纪律的“紧箍咒” 。
“一个人如果受到的函询多,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岗位重要,盯住你的人多。二是证明自己在某些方面还做得不够好,给别人反映问题的机会,如果是这样的情况,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接受函询。对函询不要有抵触情绪,不要怕麻烦。通过早提醒、早打招呼,就能有效防止一些干部‘小错’演变成‘大问题’,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局面。”州纪委书记就实践“四种形态”告诫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会在监督上成长。
各县市纪委也积极做实任前廉政谈话,芒市纪委书记以随机点名、现场问廉的形式,对新任县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陇川县纪委书记组织新任县管干部到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等,以边谈话边“体验”方式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增强谈话效果。“像这种谈话中穿插现场提问的形式,挺新颖的。我是第一次遇到,紧张之余,觉得效果挺好。”一位领导干部接受任前廉政谈话后说道。
“通过谈话,树立了纪律意识、担当意识,主动适应‘四种形态’。”“敲了警钟,深受教育,深受启发。”“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一句句肺腑之言,一句句廉政心语,见证了心灵的净化,指明了人生的方向。
德宏州委出台了《州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把廉政谈话作为州管领导干部任职的必经程序,成为德宏州委从严管理干部的一项制度,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方式。新任领导干部要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执行党的纪律、作风建设、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以及新任职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措施,签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廉政谈话情况要记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