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打出“组合拳”监督执纪 护航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7-01-08 19:48:24   来源:文山州纪委

2016年以来,文山市聚焦脱贫攻坚,延伸监督触角,起底问题线索,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监督、整治、问责三个方面发力,打出“组合拳”护航脱贫攻坚。

实行分级联合检查,督促脱贫攻坚责任制落实。健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联合监督机制,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审计、扶贫、住建、发改、信访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3个专项纪律检查组,紧紧围绕精准识别目标人群、精准实施脱贫项目、精准管理扶贫资金、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干部作风、群众投诉举报线索6各方面,按季度对全市17个乡镇(街道)、57个市级单位脱贫攻坚战责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农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纪律检查。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前,围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了细致培训讲解,并邀请市财政、审计、扶贫、住建等业务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检查组成员开展了专题培训。同时,紧盯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对照《文山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倒逼管理任务分解表》,采取市、乡镇(街道)两级纪检组织分级检查,听工作汇报、查看现场进度、走访困难群众、查阅有效凭据、综合分析等方式,对全市脱贫攻坚战责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农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通过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乡镇、街道纪(工)委共查找出问题32个,及时督促本乡镇(街道)进行了整改;市纪委查找出问题13个,逐一列出问题清单,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精准扶贫工作履职不到位、存在扶贫对象不精准问题的11个乡镇和1个街道进行了约谈。

强化纪律作风,严格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纪律。按照《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 (试行) 》和《文山市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结合全市作风纪律督查,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以全市3个贫困乡镇、27个贫困村为督查重点,随机对挂钩乡镇、联系部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岗、履职和乡镇(街道)、村委会建档立卡工作,以及驻村扶贫工作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通过检查,针对扶贫工作队员请销假手续不完善、逐日登记考勤不到位等工作纪律问题,以及“挂包帮、转走访”资料不规范、个别扶贫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列出问题清单,限期督促整改。对5个乡镇和10个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单位的领导,以及33名工作队员进行了约谈、诫勉谈话。

开展随机抽查,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按照省、州、市关于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的部署和要求,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对抽查工作的方式、程序及内容、领导责任等作了具体要求。并从11月开始,每月随机抽取各乡镇(街道)的1个村委会(社区)、2户贫困户作为抽查对象,交由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实地进行核实,核实情况按要求逐级上报上级纪委。市纪委采取每个月进行一次核查和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抽查核实的情况进行再核查、再抽查,确保全市精准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扶贫成效真实可靠。自该项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共随机抽查36个村委会、21个驻村工作队、72户贫困户,发现、督促整改问题11个;对1名未严格请销假制度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约谈,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严肃责任追究,从严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问题。2016年,市纪委通过开展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共发现脱贫攻坚干部纪律作风问题5个,约谈5人,下发整改通知3份。严肃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件1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对州纪委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对3个乡镇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脱贫攻坚领域干部纪律作风问题约谈7人,问责6人。( 文山市纪委)